科技处职能职责

科技处是管理与服务学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校科研机构及全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科协、社会科学联合会等上级学术机构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中心(基地)、智库建设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项工作。

九、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研成果的鉴定工作。

十、负责科研成果奖励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科研统计收集、上报工作。

十三、完成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