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工作职责

科技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对本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采取“一套人马、五块牌子”的工作体制。根据需要,对外分别以“学科建设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成果转化处”、“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名义联系和开展工作,对内一般以“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或“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名义召集会议、布置工作、发布文件公告等。

科技处设处长岗位1个,主持全面工作;副处长岗位3个,科长岗位3个;下设4个科室,分别为科研管理科、学科建设科、综合科、成果转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