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委发【2023】42号
鞍山师范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建设情况
(一)取得的成绩
1.提前完成申硕工作
学校继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期验收评估,被列为辽宁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规划建设单位以来,又于2020年12月,被辽宁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按需推荐全省唯一新增硕士授予单位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并于2021年11月被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为新增硕士授予单位。目前学校研究生招生达到11个领域,每年增幅保持在10%-30%。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304人,就业率达到100%,高水平就业达到87.4%。研究生导师取得各级各类研究成果800余项,获省级以上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研究生在省级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奖70余项,获批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个,获省硕士优秀学位论文4篇,在历次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合格率100%,良好占比85.7%,论文优秀率和良好率均居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前列。
2.初步形成符合学校发展目标定位的学科体系
“十三五”期间,学校坚持学科建设与社会需求及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初步建成“一体两翼”的学科布局,确定了2个省级一流建设学科(中国古代文学、思想政治教育)、5个学科按一级学科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区域特色文化与艺术学科群”、5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特色学科、8个校院共建学科、建成1个高水平学科与科研平台。初步形成了师范教育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交融发展的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新型师范院校发展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学科体系。
3.“立足鞍山、服务地方”彰显学科特色
“十三五”期间,学校搭建了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行业企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协同育人平台,积极融入鞍山“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城市活力建设和构建“三个互动体系”,先后参加8个省级校企联盟,与鞍山市共建社会治理学院,与鞍山市教育局以及200余所幼儿园共建11个“高幼联盟”,与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铁西区教育局等教育行政部门在基地共建、师资共建、社会服务等六大领域开展协同育人,与凤凰数字媒体教育开展“2+2”课程置换,与达内集团共建产业学院,与中兴通讯合作建设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开展了千山文化、鞍山评书传承、北方陶瓷、工业遗产、鞍山地方史等大量地方区域特色文化的研究、整理传播工作。学校对鞍山矿山、矿坑、废旧高炉等工业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系统设计,助推鞍山申报全国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打造鞍钢工业文化品牌。
4.学科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末,学校有专任教师830余人,其中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骨干1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5人、千层次人选7人、万层次人选8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教授100余人。
5.科研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2项,其中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49项,教育部、国家基金项目5项,获辽宁省科研政府奖4项,科研经费到款总额480.5万元,年均达96.1万元。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315篇、授权专利124项、出版著作141部。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尽管我校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新形势下,与国家、省内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相比,与实现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相比,学校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
1.科研整体实力较弱
学校领军人才和核心骨干队伍建设短板突出,培养、引进学科高层次人才困难,高水平拔尖人才严重缺乏。学科的整体科研实力不强,高水平标志性科研成果不足,难以承接大项目,更难以争取高级别奖励。还没有形成一批具有相对优势和自身特色的创新团队,我校的科研团队在一定程度上还处在小而散的状态,研究方向不够集中,缺乏应有的竞争力。
2.学科特色不鲜明,交叉学科发展不协同
“十三五”期间,我校学科建设仍然存在着“全面撒网、普遍培养”的现象。校内重点学科不突出,教师教育学科特色不鲜明,不同学科之间缺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能力不足,学科集群的建设没有形成有效合力。学科方向不固定,因人而变的现象严重,学科建设没能对专业建设起到引领作用。
3.学科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不够高
长期以来形成的学科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存在的“两张皮”现象还没有完全解决。“十三五”期间我校的学科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关联度不高,学科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存在与区域基础教育契合度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学科直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非常有限。
(三)机遇与挑战
学校能否抓住被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为新增硕士授予单位的良机,充分利用好市政府下拔专项科研经费,切实推进我校学科建设,提升拓展教师的科研能力,努力改善学校的科研条件,成为学校学科建设面临的基础性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我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学科建设要从单纯的学术取向发展模式,转变为构建高水平应用型学科体系,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知识体系支撑,促进应用型学科引领应用型专业,开创我校具有应用型区域特色的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新途径。积极构建以教师教育学科专业集群为“主体”,以区域社会发展为服务方向的人文社科学科专业集群和为企业提供开发与咨询服务的理工科学科专业集群为“两翼”,教育、文、理、艺术、历史、管理、工、农、法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一体两翼”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从而形成教育培养人才,人才发展科技、科技反哺教育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科技、人才队伍的协同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思路
1.坚持创新发展
抓好以增加硕士学位点建设、争创省一流学科建设和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目标的学科及科研机制创新,争创高层次平台、高级别项目、高质量成果,提高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最终形成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两翼、校内协同和校外合作为支撑、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2.坚持内涵发展
切实转变学科发展理念,由学术研究型发展模式转变为高水平应用型发展模式,走以提升科研成果显示度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以代表性成果质量求生存、以学术贡献求支持。实现由“以量谋大”到“以质图强”的战略转变。
3.坚持合作发展
坚持学科发展立足学校实际,深度强化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建立互惠共赢的发展模式,开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弘扬教师教育为办学特色,以多举措合作发展为办学模式,坚守教师教育初心使命,坚持面向区域基础教育兴学育才。
4.坚持服务发展
科研服务地方是学校未来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准确把握辽宁,尤其是鞍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融入鞍山“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城市活力建设和“三个互动体系”构建,强化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找准服务需求,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的能力。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末,学校要着力构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一体两翼”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培育办学特色,着力实现重点突出,着力丰富发展内涵,着力提升办学水平。为实现我校“三步走”即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扩大硕士学位授权点、更名为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科研保障。
2.具体指标
(1)学科层次
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面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5个以上,教育硕士招生领域达到15个,在校研究生达到1000人以上。到“十四五”末,获批辽宁省一流学科2个以上。打造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学科群2个以上。打造省内一流的二级特色学科方向6个以上。
(2)科学研究
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基金科研项目10项以上,获批省自然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50项以上,年均科研经费达到师均4万元。科研成果力争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以上,其中国家级奖励不少于2项。出版著作和教材40部以上,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0项以上,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300篇以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实现新进展。
(3)社会服务
建成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特色鲜明的高端智库2个以上,为政府和行业部门提供高质量资政报告或政策方案20篇以上。横向课题、科技成果转化年均经费力争达到100万元。教育惠民、艺术惠民、科技惠民力争达到10万人次。
三、“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与工作举措
坚持新文科、新工科、交叉学科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一体两翼”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从学校传统办学优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三个维度出发,以更名师范大学核心指标为主要依据,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一)主要任务
1.“一体两翼”学科专业结构的协同发展
基于学前教育为龙头的教师教育学科专业集群的主体地位,协同建设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9大重点发展方向所涉及的一级学科或主干学科、按照省一流学科建设标准重点建设的5个校级一流学科(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理论、工商管理)以及省级重点实验室所包括的3个一级学科(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
积极构建人文社科学科专业集群和理工科学科专业集群的“两翼”布局。“十四五”期间学校将立足实际,着力于打造特色学科集群,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基础教育与思政教育学科群(教育学、心理学、思政教育)、区域特色文化与艺术学科群(音乐,美术,人文与传播、管理)以及人工智能与数字技术学科群(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的全面建设。以教育、文、理、艺术、历史、管理、工、农、法等多学科相互支撑为基础,实现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为目标的人文社科学科专业集群和为企业提供开发与咨询服务的理工科学科专业集群的协同发展。
2.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学科发展之基
推动学科人才队伍规模与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具有可持续发展力的学科人才梯队。做好现有优秀人才的规划和培养,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利用好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引进、培育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博士,鼓励校内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和个人成长计划,选派优秀学科带头人外出进修,邀请国内外学科建设的知名专家、学者为优秀人才进行培训和指导。以兼职、挂职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借助其先进的平台和优势团队为我校学科建设提供资源、动力和多方支持,从而实现我校学科团队整体能力的突破。
3.积极构建学科发展平台,助推我校学科快速发展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努力建设高水平学科研究平台。淡化学科之间的界限,基于新文科、新工科等多学科的相互支撑,积极拓展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建立具有学校优势特色的跨学科研究平台。以教育学为龙头,以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思政为抓手,成立教育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与品德发展教育研究,形成新的突破点,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建立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辽宁省天然产物活性分子开发及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为契机,强化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发展,推进硕士点内涵建设,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和天然产物资源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加强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平台建设,构建开放高端的科技创新智库,主动将科学研究成果提炼为成果要报、政策建议和研究报告为地方政府提供全方位、各层次的智力支撑和知识服务,进一步解决学科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存在的“两张皮”现象。
4.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我校代表性成果显示度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代表性成果培育为重点,着力提升代表性成果质量,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学校将以科研资源配置为杠杆,高效带动及引导科研经费向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聚集,推动科技成果与地方政府、企业等有效对接,将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的活跃度。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学术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遏制重数量轻质量的短期行为,鼓励教师潜心专研、长期积累。加大代表性成果培育的专项经费保障,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引导教师将其代表性成果做精做专、做大做强,促进科技成果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为鞍山及周边地区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二)工作举措
1.健全科研分类评价体系
制定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的科研评价相关制度。按照学校不同学科特性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特点,对标硕士学位点建设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辽宁省高等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建立体现师范特色的多元化科研评价指标,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充分释放学术研究活力。
2.制定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化管理办法
为促进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助力地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建设,“十四五”期间学校将探索构建既符合科研规律又符合市场规律的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推动科研创新从问题导向转变为问题和市场相结合导向,从源头上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完善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政策,调动和尊重广大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和创造精神,并积极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建设专业化的支撑平台。在人文艺术领域,通过艺术、文学作品活跃地方艺术、文化产业市场,提升地方文化自信,为文化产业发展赋能。进一步落实我校服务辽宁红山文化、工业文化、非遗传承、工艺美术矿产资源等文化资源开发建设;在社会科学领域,成立若干个新型智库,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方法创新、符合实际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提升服务鞍山发展的决策能力;在自然科学领域,充分利用鞍山市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集群高速发展的契机,将我校数学、化学等传统优势学科与数字技术、大数据等新工科有机结合,建立人工智能实验室等新技术开发与咨询平台,为企业提供开发与咨询服务,并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撑。
3.积极构建重大成果培育的长效机制
完善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平台以及标志性成果培育机制,瞄准省一流学科建设目标,聚焦重大成果,汇聚优质资源,集中产出一批既充分体现学校特色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又具有重大学术贡献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强化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应用性研究、特色研究的引导作用。建立科研反哺教育教学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依托学科和科研优势,促进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和扶持高层次人才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促进纵向项目上水平、横向项目创特色,实现科研经费稳步增长。
四、组织与保障
(一)项目组织与管理
1.实施项目管理制度
确定为学校重点建设领域的学科为立项学科,学科责任教授(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与校方签订《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依据《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履行双方责权利,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并依据《学科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及终期评估,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下一年度资助额度。
2.建设目标实施学科责任制度
各学科的责任教授(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本立项学科建设的全面工作,是本立项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立项学科的学科方向负责人负责本立项学科方向的具体建设工作,立项学科团队成员依据各自的研究专长、技术职务、学历、年龄等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按分工任务情况及完成情况享受学科内部的资源分配。
3.经费使用实行预算制度
学科建设所有经费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各个学科依据建设情况于每年年末编制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并严格按预算使用,确需调整预算的须经立项学科成员集体讨论形成书面申请,报校学术委员会及校长办公会审议。年度结余资金可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但结余额度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的10%,超出部分划归学校。
(二)项目保障措施
高校学科建设是高校各项建设的龙头和核心,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积累和提高的过程,其学科建设水平的高低是体现高校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社会知名度的重要尺度,只有把学科建设搞好,才能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1.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科责任教授(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自主权,严格按项目负责人组织管理模式进行学科内部管理,杜绝行政过分干预。
2.制度保障
完善学科建设管理、评估、考核制度,制定并落实好配套的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学科年度考核与奖励办法等制度机制,保障学科建设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3.经费保障
设立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学科建设中的队伍建设投入、科学研究投入、学术交流投入、人才培养投入、基础建设投入等,充分利用资金杠杆的激励机制保障学科建设达到新的更高的水平。